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学在职研究生专业系全校首批教学综合改革试点的三个专业之一、第二批“特优强”建设专业之一,是安徽省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实施专业和安徽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
安徽师范大学法律系正式成立后,组成了法理学(兼法律基础)、民商法学、刑法学三个教研室和一个律师事务所,负责全校的法律基础、政教专业法学概论和法学辅修专业的教学任务。
安徽师范大学法学专业共有专任教师40余名,其中大部分具有博士、硕士学位并获得律师资格,部分教师还兼任仲裁员和政府法律顾问。现有在校本科生800余人,成教学员(函授、小自考、研究生课程班)1000余人。
安徽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毕业生具有从事法律实务、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的能力和素质,适合于从事公、检、法等国家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的执行性、管理性和咨询性工作,或选择继续深造,攻读法学及相关学科硕士学位。
法学院法学在职研究生主要开设法理学、宪法学、法律职业伦理、法律逻辑学、民法学、刑法学在职研究生、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合同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婚姻与家庭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以及国际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国际私法学等课程。
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是:
1、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的,其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申请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全国同等学习能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一考试,每年5月进行全国联考,3月在学位网报名,考生在规定年限内通过考试达到及格线即可,然后进入论文写作和答辩流程,通过以后获取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