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劳动与社会保障在职研究生专业按照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培养具有管理学、劳动经济学、社会保障理论、人力资源管理知识的,能够在劳动监察部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人力资源部门、民政系统、金融保险部门,以及其他社会福利、服务和公益团体等机构从事管理、服务等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
上海政法学院在职研究生主要学习国内外劳动与社会保障的理论和方法,熟悉劳动和社会保障业务管理和操作的方法和技术,使学生具有调查、研究和解决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社会问题;能在人力资源管理与社会保障领域处理实际问题等多方面的基本技能。
上海政法学院在职研究生主要专业课程
劳动与社会保障在职研究生主要课程:社会学概论、社会保障学、社会心理学、社会调查与研究方法、社会统计学、社会统计软件与应用(SPSS)、社会保险、管理学原理、西方经济学、发展与就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劳动经济学、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社会问题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军事技能、认识实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
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是:
1、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的,其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申请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全国同等学习能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一考试,每年5月进行全国联考,3月在学位网报名,考生在规定年限内通过考试达到及格线即可,然后进入论文写作和答辩流程,通过以后获取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