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商业大学在职研究生培养系统掌握法学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兼有基本的金融专业知识,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司法机关、法律服务机构从事金融法务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法学人才。
金融法务在职研究生主要课程
法理学、民法学、刑法学、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会计学、证券投资学、管理学原理、货币银行学、商业银行经营管理、金融市场、金融会计等。
天津商业大学在职研究生毕业生就业去向
学生毕业后可从事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金融法律事务工作;各类社会组织及律师事务所、公证机关的金融法律服务工作;公、检、法等司法机关的司法实务工作。
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是:
1、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的,其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申请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全国同等学习能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一考试,每年5月进行全国联考,3月在学位网报名,考生在规定年限内通过考试达到及格线即可,然后进入论文写作和答辩流程,通过以后获取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