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政法学院法学院邀请博导杨建军教授,在甘肃政法学院法学院会议室主讲《中国法治发展的一般性与特殊性兼容》,甘肃政法学院法学院部分在职研究生及教师参加了此次讲座。
法学院的何青洲副教授主持讲座,并对杨建军教授进行了简短的介绍,对杨建军教授表示了热烈地欢迎。杨教授讲座主要围绕以下六个方面进行:法治的一般性,法治的特殊性,东方法治治理模式,自由主义法治观与国家主义法治观,法制与经济的关系,司法判决对道德的引导问题。
主讲内容结束后,杨教授凭自身审稿的经验,对论文投稿后,编辑的审稿重心进行了归纳、指点。讲座中,黄荣昌老师和同学们与杨教授积极的互动。
通过此次法学在职研究生讲座,同学们通过陈教授对其论文结构、内容、写作背景的具体分析,学习如何更好地进行学术论文,同时,杨教授和何青洲老师也鼓励同学们积极、严谨地进行学术创作。
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是:
1、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的,其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申请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全国同等学习能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一考试,每年5月进行全国联考,3月在学位网报名,考生在规定年限内通过考试达到及格线即可,然后进入论文写作和答辩流程,通过以后获取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