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科、专业简介
西南民族大学在职研究生“法学理论”作为实践性极强的应用学科——“法学专业”的二级学科,是西部地区民族院校建立最早的法学基础理论硕士点,在国家民委系统院校中是为数不多的几个“法学在职研究生专业”二级学科中开办最早的硕士点之一。批准设立以来,该学科点已建立“民族法学”、“社会主义法制理论”和“法哲学”三个专业方向,这在同类院校乃至一般法律院系中都具有鲜明的学科专业特色。
二、学科、专业简介
“法学理论”作为实践性极强的应用学科——“法学专业”的二级学科,法学在职研究生是西部地区民族院校建立最早的法学基础理论硕士点,在国家民委系统院校中是为数不多的几个“法学专业”二级学科中开办最早的硕士点之一。1998年批准设立以来,法学在职研究生学科点已建立“民族法学”、“社会主义法制理论”和“法哲学”三个专业方向,这在同类院校乃至一般法律院系中都具有鲜明的学科专业特色。也正是“民族法学” 这一鲜明的学科专业特色在申报过程中得到四川省学位办和有关专家的充分肯定和一致好评。
三 、培养目标
法学理论硕士研究生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品德优良、身心健康、专业知识扎实、实际运用技能熟练的高级法学人材。
四 、研究方向
法学在职研究生设“民族法学”、“社会主义法制理论”、和“法哲学”三个研究方向。
五、西南民族大学在职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流程管理如下:
1、实行论文开题前的中期考核制度。考核时间为第3学期末。考核内容为①思想政治表现;②学位课、选修课的学习成绩和学分情况;③研究方向文献综述与选题报告情况;④公开发表论文和参加学术交流情况;⑤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准备情况。经考核合格者,可以进入论文选题工作,未合格者视情况延期。
2、研究生选择论文要结合当前理论界讨论的热点,联系司法实践的实际需要,注意选择具有重要理论又有实际运用价值的课题,争取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有所创新,有所突破,有所发展。
3、研究生选好论文课题后,应于第4学期开学1周内提交书面的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着重阐述课题的理论价值和运用价值以及法学界研究现状,个人的准备情况,论文完成计划:包括论文大纲、初稿、第二稿、终审稿的篇幅及完成期限。开题报告应经导师组审查同意。
4、西南民族大学在职研究生应将论文写作大纲(3000字以上)在第3期末或第4期初提交导师审查,并根据导师意见进行修改定稿。
5、研究生在第5学期完成论文1~2稿的撰写,在第6期实习中完成修改。论文的定稿应在30000万字以上,在5月底提交打印稿一式15份。
6、答辩前的论文实行指导教师、领衔导师、校外专家一票否决制。指导教师对研究生论文审读通过后,由该硕士点领衔导师决定是否提交校外专家评审,校外专家评审未通过的论文不得提交答辩。
7、论文答辩由5位专家组成评委会,校外专家不得少于2~3人,评委会主席由校外专家担任,每委一票,过半数者通过。
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是:
1、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的,其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申请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全国同等学习能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一考试,每年5月进行全国联考,3月在学位网报名,考生在规定年限内通过考试达到及格线即可,然后进入论文写作和答辩流程,通过以后获取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