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师范类)
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汉语言文学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在中学和中等学校进行汉语言文学教学和研究的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及其他教育工作者,其中尤以培养北京市中学语文教师为主。
培养规格: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的领导,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与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了解党和政府有关文学艺术和教育等方针政策;主要学习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初步具备从事本专业相关工作能力和科研能力,并受到教育及教学研究的基本训练,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和教师职业素养。
课程设置:
重视基础和能力训练,主要课程有现代汉语、古代汉语、语言学概论、文学概论、文献学、美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文学批评史、中国现当代文学、外国文学、写作等30余门,另有文学系列、语言系列、通论系列等100余门专业选修课。
就业方向:
可报考研究生;或到教育系统从事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
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是:
1、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的,其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申请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全国同等学习能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一考试,每年5月进行全国联考,3月在学位网报名,考生在规定年限内通过考试达到及格线即可,然后进入论文写作和答辩流程,通过以后获取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