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经济学院经济学专业培养经济领域高级专门人才的教学、科研机构。目前设有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风险管理与保险等五个系和二十余个科研机构。
经济学院现有专任教师83名,其中教授27人,副教授32人;博士生导师28人(含兼职与外聘8人),硕士生导师59人(含兼职11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者62人,95%以上的教师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中有“泰山学者”特聘教授1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
经济学专业(包括经济学方向和投资经济方向)是为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而设立的一个理论兼应用型本科专业。山东大学经济学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现代经济学理论基础,熟悉经济学分析方法,了解中外经济学的学术动态及应用前景,知识面较宽,具备向经济学相关领域扩展渗透能力的人才。
经济学院经济学在职研究生专业主要课程:政治经济学、宏微观经济学、高等数学、货币银行学、财政学、国际金融、国际贸易、计量经济学、国际经济学、统计学、会计学、中外经济史、中外经济思想史、发展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区域经济学、法经济学;并开设有计算机类、金融投资类、财务类以及计量经济类课程的实验。
山东大学在职研究生就业方向可到综合经济部门、政策研究部门、科研院所以及企事业单位从事经济管理、经济分析与规划、教学与理论研究等工作。
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是:
1、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的,其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申请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全国同等学习能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一考试,每年5月进行全国联考,3月在学位网报名,考生在规定年限内通过考试达到及格线即可,然后进入论文写作和答辩流程,通过以后获取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