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财政学在职研究生专业培养具有宽厚扎实的经济学理论基础,熟悉财政税务知识,了解公共经济政策,具备较高的外语和计算机运用水平、较强的研究能力、决策能力和管理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财政学专业侧重学生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养。在课程设置方面,发挥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在经济学理论教学方面的优势,兼顾理论和实务。
北京大学财政学专业毕业生能够具备以下的能力:掌握经济学相关领域的基本理论,了解公共经济学与财政学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向,熟悉相关的财税制度与实务;具备继续深造或在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从事公共政策研究、宏观经济管理的教学和科研工作的能力;胜任政府部门的公共经济研究和政策制定工作;在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从事资产评估、税务代理等工作;具备从事现代企业管理工作的综合素质。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是北京大学历史最悠久的院系之一,也是中国高等院校中建立最早的专门的经济系科。学院现有经济学、金融学(国际金融)、国际经济与贸易、风险管理与保险学、财政学、发展经济学等6个专业,有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金融学(国际金融、保险学)、经济史、经济思想史、世界经济、财政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等8个在职硕士学位授予点,有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金融学(国际金融、保险学)、经济史、经济思想史、世界经济、财政学等7个博士学位授予点,同时还有国内最早设立之一的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
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是:
1、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的,其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申请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全国同等学习能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一考试,每年5月进行全国联考,3月在学位网报名,考生在规定年限内通过考试达到及格线即可,然后进入论文写作和答辩流程,通过以后获取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