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和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学位 [2013] 36号 )文件精神,并依据天津财经大学《关于印发天津财经大学同等学力申请学位课程进修班管理办法的通知》( 津财大[2013] 69号)文件,对天津财经大学报送举办课程进修班工作作出如下规定:
1、必须填写《天津财经大学申请举办课程进修班审批备案表》,才可以举办课程进修班
2、各办班单位将审批备案表(一式两份)、培养计划、招生简章及以上材料电子版报研究生院,合作办班单位还需提供合作办班协议复印件。
3、未经申报或申报未经批准的课程进修班一律不予承认。
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是:
1、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的,其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申请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全国同等学习能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一考试,每年5月进行全国联考,3月在学位网报名,考生在规定年限内通过考试达到及格线即可,然后进入论文写作和答辩流程,通过以后获取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