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是法学院下设的在职研究生专业,法学院拥有九个校级研究机构,包括:宪政与人权研究中心、弱势群体保护研究中心、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研究中心、知识产权法研究所、律师研究所、国际经济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仲裁法研究所、空间政策与法律研究所、台湾法律研究所。深圳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参考书目如下:
1.复试笔试科目
①考试科目: 经济法理论 指定参考书:张守文主编《经济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年版
②考试科目: 民法 指定参考书:梁慧星、陈华彬著《物权法》(第四版),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崔建远主编《合同法》(第四版),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③考试科目: 公司证券法 指定参考书:施天涛著《公司法论》(第二版),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④考试科目: 房地产法 指定参考书:魏秀玲《中国房地产法学概论》,吉林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⑤考试科目: 知识产权法 指定参考书:郑成思著《知识产权法》(第二版),法律出版社 2004年版
(备注:《专利法》部分请同时参考最新修改内容)
2.同等学力加试2门笔试科目
①考试科目:民事诉讼法指定参考书:齐树洁主编《民事诉讼法》,厦门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②考试科目:商法 指定参考书:王保树主编《商法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
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是:
1、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的,其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申请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全国同等学习能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一考试,每年5月进行全国联考,3月在学位网报名,考生在规定年限内通过考试达到及格线即可,然后进入论文写作和答辩流程,通过以后获取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