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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硕士学位J.M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法招生简章
    来源:在职研招网(www.zzyedu.org) 在职研究生网 发布时间:2010/4/6 阅读量: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人员攻读法律硕士学位J.M保险法招生简章

    一、保险法课程研修班报考条件
      人员攻读法律硕士(J.M)学位(保险法方向)
      毕业三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所有报考者须满足报考条件。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考生须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我校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考试科目及日期
    1、法律硕士 (J.M)的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英语、法学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
    政治在复试中测试,由对外经贸大学自主安排。
    英语和专业综合考试为全国联考,联考大纲为《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5版)和《2009年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2009年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6月出版)。
    除考试大纲外,我校不以其他形式划定考试范围,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三、复试
    考生可于2009年12月底(具体时间见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部网站通知)登录研究生部网站查询是否进入《复试名单》,进入《复试名单》者自行从网上下载《复试通知》。复试时须提交《资格审查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龄证明。
    1、复试内容:政治理论课、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素质。
    2、复试方式:以口试为主。

    四、录取
    根据入学考试成绩(含面试),在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择优录取。
    高校教师攻读硕士学位不能进行校际间调剂录取。

    五、学习年限及学习方式:
    法律硕士 3年 周五晚上,周六全天  学习期间不转档案、户口关系,食宿自理
     
    六、学位授予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按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授予硕士学位。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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