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法学在职研究生专业目前设有民商法、经济法、国际经济法和刑事法等4个专业方向模块。该专业是国家特色专业、国家本科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浙江省重点专业、浙江省优势专业、宁波市品牌专业,拥有浙江省唯一的法学一流学科(A类)。获得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下设7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点,并拥有法律专业硕士点(JM)。其中的民商法学二级硕士点,是浙江省第一个民商法硕士点。现有国家精品课程1门,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1门,省级精品课程4门,设有法学模拟实验教学中心等实验室近10个。通过浙江省优势专业验收,获评浙江省“十三五”优势专业。根据邱均平专业评估体系获本科专业四星级。
现有专业教师61人,其中教授15人、副教授19人,40人拥有博士学位。他们当中有全国优秀教师1人、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1人、浙江省十大中青年法学专家2人、浙江省杰出教师1人、浙江省教坛新秀2人。
宁波大学在职研究生培养具有强烈的政治使命感、高度的社会责任感、精湛的实践能力、卓越的创新精神的应用型、复合型、国际化的高级法律专门人才。
法学在职研究生主要课程:法学导论、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民法学、商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亲属法、知识产权法、合同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
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是:
1、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的,其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申请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全国同等学习能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一考试,每年5月进行全国联考,3月在学位网报名,考生在规定年限内通过考试达到及格线即可,然后进入论文写作和答辩流程,通过以后获取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