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
  • 广州
  • 深圳
  • 苏州
  • 济南
  • 杭州
  • 青岛
  • 石家庄
  • 太原
  • 郑州
  • 西安
  • 沈阳
  • 长春
  • 哈尔滨
  • 南京
  • 武汉
  • 长沙
  • 合肥
  • 成都
  • 兰州
  • 乌鲁木齐
  • 南昌
  • 贵阳
  • 呼和浩特
  • 昆明
  • 福州
  • 南宁
  • 银川
  • 热点院校
    您所在的位置:在职研招网 >> 艺术硕士MFA

    北京师范大学2010年艺术硕士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在职研招网(www.zzyedu.org) 在职研究生网 发布时间:2010/7/6 阅读量:

      北京师范大学2010年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师范大学是一所教学与科研力量居全国一流水平的著名重点大学,有逾百年办学历史。目前学校已成为我国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和进行多学科、高水平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其英文名称为Master of Fine Arts,简称MFA)培养目标为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涉及电影、广播电视、数字艺术、音乐、戏剧、戏曲、舞蹈、美术、书法、艺术设计等艺术创作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有高水平的艺术创作技能、系统的专业知识、较高的艺术审美能力和较强的艺术理解力与表现力,能够胜任本专业艺术创作领域的各项工作并精通自己的专业特长。
      北京师范大学是国家首批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单位之一。2010年北师大将在广播电视、美术(书法方向)两个专业招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50人。
      北京师范大学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采取在职兼读的非全日制方式,按照国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学习年限3—4年。学习分课程学习和专业创作两个阶段。课程阶段采取集中授课方式,一般应在两年内修满规定学分。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的教学内容突出专业特点,以专业实践为主,并注重艺术理论及艺术素养的培养;教学方法采用课前作业、课堂讲授、课后实践,个别课、集训课及实际项目等相结合的方式。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并聘请高水平的艺术家共同指导艺术实践活动。
      北京师范大学艺术硕士专业必须完成毕业论文和提交学位作品,论文应当与艺术创作实践紧密结合,学位作品要达到业界公开认可的较高水平。结合作品展映或表演创作实践,在对作品进行专业分析和理论阐述的基础上,完成相应的总结性学位报告。
      凡按规定学分修满课程并考试合格、通过专业考核与综合素质考核、完成学位作品、提交学位论文报告通过答辩者,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一、艺术硕士报考条件
      2010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具有艺术创作实践经验;或者2005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有5年(含)以上艺术创作实践经验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创作或表演奖励者(但专科毕业者录取人数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10%)。

    二、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采用初试和复试相结合的办法。初试实行全国联考,考试科目为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含艺术学基础、英语)。初试参考书为《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全国联考考试大纲及指南》(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
      全国联考考试时间为2010年10月30日。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初试达到北师大规定分数线者,由北师大于2011年初在校内进行复试。复试科目为政治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包括面试)。复试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复试的专业课考试科目和参考书目如下:

    三、学科领域
    广播电视  影视艺术史
    美术(书法方向) 书法史论

    四、北京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录取
      联考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参加复试后,北师大依据复试成绩择优录取50名。录取考生于2011年7月入学,利用暑期上课。未被北师大录取的考生可自行联系北京市其他招生单位调剂录取。
      学费总计为5万元,其中课程阶段学费 3万元,学位作品创作阶段学费2万元。

    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
    中国人民大学音乐学
    • 北京站
    • 上海站
    • 广东站
    • 江苏站
    • 山东站
    • 河南站
    • 湖北站